今天是第30个国际禁毒日,今年我国禁毒日的主题是“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在毒品犯罪中的重要工作,近日,呈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件。2016年11月,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在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李其村桦森宾馆门口抓获犯罪嫌疑人秦某,并当场从秦某处查获白色晶状颗粒毒品可疑物30包(经称量,净重6.10克)、片剂状毒品可疑物39颗(经称量,净重3.76克),并从秦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内查获白色晶状颗粒毒品可疑物8包(经称量,净重2.16克)、淡红色晶状颗粒毒品可疑物一包(经称量,净重9.25克),共计净重21.27克。
经鉴定,上述毒品可疑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秦某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21.27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此案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量刑充分表达意见。该案合议庭还在进一步对案件进行评议,将择日进行宣判。
毒品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世界性公害,它危害人类健康,滋生犯罪,破坏和平。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呈贡法院也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加强毒品案件审判工作规范化,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震慑毒品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