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维护法律尊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呈贡法院以公正廉洁办案为主要内容,聚焦审判纪律作风,实行干警廉洁自律承诺书制度和法官公正廉洁办案告知书制度。每位干警从2014年4月18日起,从10个方面向院党组郑重承诺,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树立法官良好形象:一是不徇私枉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二是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三是不向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借钱、借房、借用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四是不让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五是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为个人装修房屋、购买商品、子女上学等支付财物;六是不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暗示更换承办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代理、辩护、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业务;七是不给未决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意见和审理意见;八是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要求和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为配偶、子女及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九是不隐瞒、伪造证据,不泄露审判秘密;十是不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公正办案、廉洁办案。该《承诺书》签订后,一份由承诺人保存,另一份交监察室存档备查。呈贡法院监察室将定期、不定期对《承诺书》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